我校院处函件
学生函〔2014〕20号
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
本息催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本息催收工作,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现就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本息催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加强监管,在学生申请贷款、毕业离校等环节开展诚信教育活动,促进本学院(部)学生诚信履约、按时还本付息,提升在校学生按时还款的意识。同时,要依据《我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未还款人员名单》(附件1),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联系逾期未还款已毕业学生,督促其按时还款。
二、认真组织实施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
(一)各学院(部)要在2014年6月15日前组织召开毕业班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通报会,要求毕业班贷款学生签订《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附件2),开展还款知识培训,提升按时还款的意识,并提醒学生每年12月20日前是还款的最后期限。
(二)各学院(部)要通知有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班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进行“贷款确认”,确保学生的有效信息及其父母、同学、亲戚朋友等信息一并填报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内。对考上硕士研究生的贷款学生应协助其尽快去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展期等手续。
(三)各学院(部)要建立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联系档案,同时告知学生若变更联系方式,应及时在系统内更新并告知本学院。
三、数据报送
请各学院(部)于2014年6月19日(周四)12:00前将诚信教育活动总结(纸质版)、《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汇总名单-2014》(纸质、电子均报)(附件3)和《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到:xuegongbu83858125@126.com。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的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全体学生详细了解还款的流程,提升我校学生的还款意识,确保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顺利回收。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的工作情况将纳入考评指标范围。
联系人:姚乐,联系电话:83858020。
附件:(相关附件请在西科大资助工作QQ群下载使用)
1.我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未还款人员名单
2.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
3.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汇总名单
学生处
2013年5月22日